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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

1999-02-10 来源:生活时报 蔡青 我有话说

于禁,曹操手下的一员战将,在名将林列的“三国”时代,算不上是最优秀的,但他有很值得让人欣赏的一点,那就是恪守为将的责任。曹操在征张绣时,其宗族部将夏侯忄享所领的青州兵乘势劫掠百姓,平虏校尉于禁率本部军于路剿杀,安抚乡民。逃回的青州兵哭告于禁造反,曹操大惊,忙聚集众将整兵迎之。于禁见曹操大军俱到,却引军射住阵角,凿堑安营。左右人疑惑不解:“青州军言将军造反,现丞相已到,你为何不分辩,却先立营寨?”于禁答道:“今贼兵在后,不时即至。若不准备,何以拒敌?分辩小事,退敌大事。”短短数语,流露出一股荡荡英雄气。连曹操也不得不对他褒奖有加:将军在匆忙之中,能整兵坚垒,任谤任劳。虽古之名将,何以加兹!

其实于禁只是恪守了自己的责任。难得的是在身遭诬陷之时,仍能以公事为重,尽守职责,这就不能不让人钦佩了。

由古人想到今人,不免有一点点的感慨。现今的我们,是否每个人都担负起了自己的责任?

岁末年初,发生在江西的猪油中毒事件,不禁又使人想起那起震惊全国的山西假酒案。有人从中获利,致使有人命丧黄泉。这是本不该发生的事。且不提故意为之者的良心问题——那另当别论。如果猪油在销售前被检验出有毒;如果假酒在制造过程中被制止,那么这些悲剧就可避免。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事发后才深入调查行使职能?一把大火使北京丰台的一个灯饰批发市场化为灰烬,而人们的记忆中尚有玉泉营家具城的余烟。查出隐患,何不让其立即整改,或者停业整顿。灾情已经发生,纵然有再多的“限期整改通知书”,也于事无补。

修桥铺路本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,竟也有人为“钱”而不惜伤天害理。云南“昆禄公路”的质量问题是经媒体报道、引起国务院和国家计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后,才使得当地政府对责任人作出了处理,而已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?重庆綦江的彩虹大桥突然倒塌,随着一声轰然爆响,几十条无辜的、鲜活的生命顷刻间丧失,只剩下江岸边一堆废墟。曾被誉为“固若金汤”的长江九江大堤,若不是洪水发怒,那些弄虚作假、偷工减料之徒也许会躺在功劳簿上吃一辈子,既获利,又扬名。人们在悲恸之余,不禁要问: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?

古人云:在其位、谋其政、尽其责。种种事件的背后,凡涉及者,有几人能无愧地面对子孙,说自己当时尽到了责任?

又说到于禁。在樊城与关公决战:先是怕庞德灭己威风,当庞德射中关公乘胜而追时鸣金收兵;忌庞德功成,屡不允动兵,只依山下寨;不听督将之谏,屯兵川口,致使七军为水所淹而败、己为关公所擒而降。前后于禁判若两人,只因有了私念,忘了责任,没了英雄。所以人不可以有私,私则蔽明。古今同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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